第8号
关于对田家庵区洞山街道南山村A区71号楼3单元进行封闭式管理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有效切断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南山村A区71号楼3单元居民陈某某。2月13日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留观,2月14日初步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2月15日正式公布,现已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二、为有效切断可能存在的传染源,决定对南山村A区71号楼3单元居民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三、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
请广大居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要有恐慌心理,防控指挥部会及时、公开向全区人民通告田家庵区防控情况并做好防控工作。
咨询电话:0554-2680217
田家庵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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