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刑法修正案(十一)》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不断提升新修订的刑法社会知晓度。2021年4月27日,公园街道联合司法所邀请淮河新城社区律师陈多武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应急管理大讲堂”活动,辖区内所有企业、街道负责安全部门同志、各社区主任、负责安全生产同志参加活动。

陈多武律师紧紧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涉及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条文共三大方面的五处修改,向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宣传解读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重要意义;解读了修正案中“关闭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数据信息”“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高危生产作业活动”三项多发易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情形及刑事责任追究规定;积极倡导了生产经营单位增强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主动消除违法违规行为自觉性,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此次活动向企业普及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知识,企业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通过学习,每位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有了更新的认识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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