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田家庵区“一村(社区)一律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3月27日下午,公园街道召开“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推进会。公园街道党工委书记陈永锋、司法所长陈丽云、各社区负责人及司法专干、安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8名律师参加会议。
会上,陈丽云所长首先对文件精神进行传达,明确了司法所、各社区、律师事务所三方责任分工。随后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关于“一村(社区)一律师”今后的工作进行座谈,大家畅所欲言,对“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最后,安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孔律师提醒各社区法律顾问要尽快融入挂包社区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工作,陈丽云所长提出尽快为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司法所也要统筹协调好社区与律师开展相关工作。(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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