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袤的乡村大地上,土地不仅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基,更是维系乡土社会秩序的重要纽带。然而,随着人口变化、经济发展,土地纠纷时有发生,成为影响乡村和谐稳定的潜在因素。安成镇陆塘村老陈与小陈的土地纠纷调解案例,恰似一面镜子,映照出乡村治理中化解矛盾、凝聚民心的智慧与方法。
安成镇陆塘村的这起土地纠纷,源于老陈见小陈闲置的耕地可惜,在未沟通的情况下擅自耕种。这一行为看似简单,实则反映出乡村社会中法律意识淡薄与传统人情观念的碰撞。小陈对自家土地权益的维护,是法律意识觉醒的体现;老陈“先种上再说”的想法,则源于乡村熟人社会中相互帮衬的传统思维,却忽视了土地权属的法律边界。矛盾的激化,迅速让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棘手问题,安成镇陆塘村村干部的处理方式堪称乡村矛盾调解的典范。村支书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以耐心细致的走访调查为基础,先理清事件全貌,了解双方的真实诉求和矛盾根源。在调解过程中,将法治与德治巧妙结合。一方面,从法律和村规民约层面,明确土地归属权的法律保护,让村民认识到任何未经许可的土地使用行为都不合规,强化村民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从邻里情谊出发,用“几十年老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等充满乡土气息的话语以及桐城“六尺巷”的典故,唤醒村民心中对和睦邻里关系的珍视,以情感人、以德服人。
调解会上提出了多种解决方案,一是老陈按照市场价格给予小陈一定的土地使用补偿;二是两家可以协商进行土地流转,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让老陈继续耕种这块地;三是老陈在作物收获后,将土地归还给小陈。更是充分体现了乡村治理的灵活性与公平性。无论是给予土地使用补偿、协商土地流转,还是约定作物收获后归还土地,都在尊重土地权属的前提下,兼顾了双方的实际利益,为矛盾化解提供了多元路径。最终,老陈与小陈在沟通协商中达成和解,不仅修复了两家人的关系,更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对乡村社会秩序的破坏。
这起土地纠纷的成功调解,对于乡村治理有着深远的启示。首先,基层干部在矛盾调解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他们扎根乡村,熟悉村民情况,能够以接地气的方式化解矛盾,成为维护乡村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其次,法治与德治的融合是乡村治理的有效手段。法治为乡村社会划定行为边界,保障公平正义;德治则以传统道德、乡土人情为纽带,增强村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建起乡村治理的稳定框架。此外,建立多元化的矛盾调解机制也至关重要。通过借鉴陆塘村的经验,将调解案例纳入村规民约,定期开展普法宣传和邻里互助活动,能够防患于未然,从根源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乡村振兴,不仅是经济的发展,更是乡村社会的和谐与文明。从安成镇陆塘村的土地纠纷调解中,我们看到了乡村治理的温度与力量。唯有将法治的刚性、德治的柔性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有机结合,才能妥善解决乡村发展中的矛盾问题,让乡村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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